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盐,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12大类食品17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调味品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兽药超标、品质未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民乐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长沙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韵红食品厂生产的韵红牌太空鱼,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长沙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韵红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大荔县华原野生鱼批发零售店销售的黄鳝,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三、大荔县郗珂活鱼海鲜店销售的黄鳝,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四、西安市长安区顺通源水产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五、西安市长安区杨冯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黄鳝,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六、旬阳县福满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旬阳县金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升起+图形)牌拐枣王酒, 1批次酒精度(20℃)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渭南朝阳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汉源昊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昊洲+字母)牌鲜花椒油(调味油), 1批次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