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594批次,涉及罐头、粮食加工品、蛋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等9大类,其中合格570批次,发现不合格2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罐头63批次,粮食加工品80批次,蛋制品17批次,豆制品8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冷冻饮品14批次,合格10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酒类54批次,合格50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84批次,合格80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饮料146批次,合格140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糕点56批次,合格50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201211.doc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