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有关要求,近日,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合作社五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吉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聚焦“一个目标”。聚焦案件查处,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二是重点主体: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是重点品类: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严查“五种行为”。一是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二是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三是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等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是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明确“三大举措”。举措一:深入挖掘案源。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重点品类食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及时掌握挖掘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举措二:从严查处案件。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对涉案食品要加强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举措三:加强执法协作。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深化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延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地市的应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不同环节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