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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74    评论:0
导读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72批次,涉及蜂产品、酒类等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72批次,涉及蜂产品、酒类等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双鸭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光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臻蜜椴树原蜜(生产日期:2020年1月1日),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黑龙江省迎春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蜜(250g包装)(生产日期:2020年7月22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迎春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肇源县肇源镇金龙鑫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德惠市五粮酿酒厂生产的大米原浆六十度酒(生产日期:2018年5月9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大庆市让胡路区隋府豆腐脑筋饼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7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大庆市萨尔图区鹏鹏贾记五味鲜面馆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7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伊春区王掌柜熏酱馅饼小酒馆提供并使用的盘子(抽样日期:2020年8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兰西县川麻婆泥锅涮肚店提供并使用的复用餐具料碗(抽样日期:2020年8月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大庆市让胡路区厨匠辣不一二水煮鱼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8月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肇东市国良厨艺中餐厅提供并使用的复用餐具盘子(抽样日期:2020年8月1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肇东市娟姐啤酒餐厅提供并使用的复用餐具盘子(抽样日期:2020年8月1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2月1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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