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
此次专项行动以加强互联网领域治理、加大畅销产品抽检频次、拓宽案源狠抓办案、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等工作为重点,围绕重点市场和热销商品加强“两节”市场监管。
专项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推进查办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宣传、刷单炒信,以及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针对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节令商品,以及电商平台标称“专供”“特供”“直供”的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各类计量器具加大抽检频次。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以及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通报。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加强检查巡查,及时受理、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搜集电商领域信息数据并分析研判,突出监管和定向监测节令网络交易平台促销活动,强化政企合作,进一步拓展案源发现渠道,梳理排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有突破的案件,“挂牌”督办并限期办结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广西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管任务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在指导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同时,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和自我管理,坚决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两节”市场繁荣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