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解读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
烟台是中国葡萄酒工业的发祥地,是国内酿酒葡萄和葡萄酒主产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和较为雄厚的人才、品牌、科技优势,已形成完善的葡萄酒配套产业链条,在规模效益、品牌效应等方面均居全国首位,被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授予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为加强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保障烟台葡萄酒质量和品牌信誉,促进烟台葡萄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烟台制定出台了《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条例》共二十八条,主要对四个方面做出规定——
01
明确保护范围和有关概念
条例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同时,为避免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葡萄酒与本条例所保护的烟台葡萄酒概念混淆,对烟台葡萄酒概念和烟台葡萄酒产区的范围做出界定。
02
加大保障和促进措施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规划,保障酿酒葡萄种植区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制定优惠政策,统筹安排资金,鼓励和扶持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酿酒葡萄适栽品种研发等。
03
严格监督管理和执法
酿酒葡萄种植者和烟台葡萄酒生产者分别建立种植档案和葡萄酒安全追溯体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产区内酿酒葡萄种植、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市商务部门建立烟台葡萄酒年度生产状况发布制度,公布当年烟台葡萄酒的品种、产量和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品种、采收量等相关信息。加大对侵犯烟台葡萄酒声誉的仿冒和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凡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4
加强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保护
建立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双重保护机制,凡符合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生产者,都可以申请使用。
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烟台已形成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配套、葡萄酒贸易和葡萄酒文化旅游等全产业链条,全市拥有葡萄酒企业162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年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2019年,烟台葡萄酒以876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第3名,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葡萄酒类榜首。拥有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葡萄酒专业科研机构,市内多所高校设有葡萄酒相关专业,为烟台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目前全市已建、在建酒庄达60余个,形成了蓬莱“一带三谷”酒庄群、莱山瀑拉谷酒庄群为代表的酒庄聚集区,全市葡萄酒产业呈现出一二三产业协调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作为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近年来,烟台葡萄酒产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促进城市品牌提升。烟台葡萄酒产业先后在国内外获得各类荣誉30多项,已连续举办十二届国际葡萄酒博览会,一系列荣誉的获得和活动的承办,对城市品牌和城市品位的提升做出了较大贡献。特别是拉菲集团瓏岱酒庄的落户,使烟台成为亚洲唯一的拉菲酒生产基地,进一步拉近了烟台产区与国际最高端品牌葡萄酒的距离,葡萄酒产业成为烟台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桥梁和纽带。
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多年来,烟台产区探索出多种葡萄种植经营模式。如中粮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将农民变为产业工人,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有利于企业统一管理,实行标准化种植,产品质量有了保障,实现了企业效益与农民利益的最大化。目前烟台葡萄酒产业间接带动农户就业4万多户。
推动农村环境改造。南王山谷的君顶酒庄,是最早实现以企业反哺农业的典型。企业对周围的的旧村进行合并改造,打造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村貌优美的社区,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酒庄建设对改善周边村庄环境和提升乡村整体风貌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促进旅游产业链延伸。酒庄旅游有效地促进了烟台旅游从观光游到体验游的转型升级。2019年,纳入全市统一监测的7处葡萄酒产业景区共接待游客近10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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