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出现了一段视频:一位顾客在一家罗森便利店里,看到店员把掉地上的关东煮捡起来,冲水之后接着卖。当顾客对此提出质疑的时候,店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地下也每天都擦呀”。
视频传出,一片哗然。
长话短说,先给出我对这件事情的评论:
在自己家里,你可以这么做;
作为销售的产品,不允许这么做。
首先说点“节外生枝”的内容。有一个说法是“食物掉在地上,5秒内捡起来就不会沾上细菌”。这个说法在国际上流传甚广,于是有学者做了实验,证实这个说法纯属想当然。食物只要与地面接触,地面上的细菌就会跑到食物上去。
所以,掉在地上的食物还是否“干净”,完全取决于地面是否“干净”。如果地面上细菌很少,那么掉地上后沾染的细菌也就很少;如果地面很“脏”,那么食物沾染的细菌也就会很多。
在通常情况下,环境中都会有一些细菌。“每天都擦”的地面,并不意味着就满足食品安全意义上的“干净”。所以,这个店员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 食物本身并不是“绝对无菌”的,也并不是只要沾染了细菌就“不安全”。如果地面上确实比较“干净”,掉在地上的食物上也沾染不了太多细菌,在短时间内,细菌也不会长起来。所以,捡起来直接吃,通常问题也不大;如果是半成品,冲洗之后再继续烹饪,就更保险。
所以说,如果是在家里,舍不得扔掉的话也是可以吃掉的。
但是,商业行为就不同。
消费者付了钱,要购买的是“按照正常操作流程”制作出来的食物。掉在地上了,不管它实际上还“能不能吃”,在心理上都是“不可接受”的了。所以,食品生产的基本规范,对于掉在地上的食材,也都不会允许在继续使用。这,跟它“实际上”是否安全,并没有关系。
与此相似的,有两个例子:
一是“过期食品”。食品的保质期都会留有相当大的“余量”。对于消费者买回家的食物,过期之后如果包装、外观、气味等没有发生明显变化,那么通常也是可以吃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就可以销售过期食品,或者把保质期擦掉了重新印。
二是“回收油”,比如炸过食物的油,或者有些用油很重的食物中吃完后剩下的油等等。如果在家里,自己愿意回收利用,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如果因为自己能够接受,就把这样的油用于烹饪中卖给顾客,就是不允许的。(当然,在川渝地区过去有很多“老油火锅”,店家和顾客都清楚这种“回收油”的存在,也就不算欺骗,而现在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所以,这家便利店的操作和对顾客的回应,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而且,电话员这样的回复,意味着这家店完全没有“规范操作”的意识,或者没有合格的员工培训。新闻爆出之后被顾客唾弃,也就是自作自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