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二批违法案例。
案件一:河北食鲜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河北食鲜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经营的“食鲜纪超市”发现,该超市自1月6日起销售的大白菜等部分商品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有关规定,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顶格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5000元。
案件二:新华区苑果果蔬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8日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新华区苑果果蔬店销售黄瓜、豆王、麻山药等蔬菜的未明码标价。由于现场无法查证该蔬菜不标价的时间,因此无法统计该蔬菜不标价时段内销售的数量,违法所得无法计算。鉴于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事人未予标价,应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新华区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长安区东亚蔬菜市场王兵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6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安区煤机街71号付1号的长安东亚蔬菜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售卖的商户未明码标价,依照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行为。1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商户仍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没法所得500元,并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