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华鲟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了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论证。
来自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武汉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曹文宣院士任组长。
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认为评价体系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可用于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实践。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论证,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发布和实施,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形成相关标准。
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论证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相关讲话精神、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中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将对长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