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初心敢担当,不辱使命善作为。“十三五”时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牢牢抓住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重大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
“十三五”以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就业创业。“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完成,“多证合一”改革全面规范,54项涉企备案事项实现整合。“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范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53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大力改革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登记制度,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实效,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三日办结”,企业注销实现“一网服务”。“微信办照”受到李克强总理点赞和国务院通报表扬,被评为中国“互联网+”政务类十大优秀案例。宝鸡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被国务院认定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五年来,全省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91.44万户、企业89.49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42.17万户、企业108.11万户,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125.57%、110.13%,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7.67%、16.01%。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为着力点,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反垄断执法持续强化。五年来,共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3.38万件,查处垄断协议案件4件,纠正行政机关行政垄断行为6件,延安市10家混凝土企业垄断协议案被评为2019年全国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例。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连续三年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对水、电、气、暖和电信行业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价格、广告、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开展转供电加价治理,退还24.3万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多收电价款1.93亿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罚没退还5660万元;开展银行业转嫁成本、违规收费专项治理,罚没退还379万元。严查假冒伪劣行为,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共查办各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案件8000余件,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由全国排名靠后,提升到中游水平。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我省特种设备数量每年以15%的速度增加,2020年底全省在用特种设备42.29万台(套)。
“十三五”以来,我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消费环境稳中向好。
食品安全监管强力推进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级相继出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修订颁布《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若干措施。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覆盖11个市、107个县(市、区)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牵头组建西北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联盟。2020年,与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举办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场1000余人观摩,直播点击量达300余万人次,取得良好效果;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和“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梳理6大类55个共性问题和84个个性问题,提出331项整改措施。为全省107个县区配发食品安全快检车,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食品抽检体系,实现4批次/千人抽检目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取得实效,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互联网+”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建成食品安全综合业务平台,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陕西阳光食安APP上线运行。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陕冷链”上线运行,并成功入驻国务院客户端。西安等4个城市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9年国务院食品安全考核评议中我省获评A级等次。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强化
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管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省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覆盖率达99%,“保险+服务”新模式得到大力推广,2020年电梯困人率同比下降19.8%,电梯故障率同比下降27.5%。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强化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企业8373家,检查设备45205台(套),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942份。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围绕民生健康、民生关注、社会关切,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指标,以食品相关产品、建材、儿童和学生用品、农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家用电器等产品为重点,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五年来,共抽查9871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14528批次样品,产品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由“十二五”末的89.6%提升到92%以上。
市场消费环境大力改善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颁布,12315“五线合一”全面完成,实现12315投诉举报全国五级贯通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目标。五年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20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横向协作有效提升,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逐年提升,培育放心消费参创企业19887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193家,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741家。
质量强省战略效果凸显
疫情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引导减免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9802万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1741万元。
“十三五”以来,我省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质量强省战略效果凸显
西飞工业、陕鼓动力、西电开关3家企业和3名个人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陕西质量奖获奖、提名数量分别达到27个、35个,市级质量奖获奖企业和组织达到86个。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75和80以上。持续开展“质量月”和“卓越质量三秦行”等活动,传播质量管理方法,增强质量意识,营造质量氛围,追求质量精神。韩城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标准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0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百余项,承担国际和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共22个,成立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34个。累计制定地方标准1872项、团体标准76项,开展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1193个,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5个。杨凌示范区“国家旱区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和国家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旱区农业)建设,被国务院评为成效突出案例在全国推广。
计量支撑作用不断强化
全省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1801项,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建各类计量标准3081项。成立7个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共54项。“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获批并加快建设,2个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总局批筹,3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成考核验收。省计量院整体迁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规模和体量处于全国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全省已注册一、二级注册计量师1394人,计量标准考评员201人,计量技术机构考核考评员122人。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保障作用明显提升
全省各类组织共取得有效认证证书2.64万张,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9042张,环境管理体系证书4247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3969张,强制性产品证书6048张,有机产品证书373张。全省共有各类认证机构(主机构)10家,其中产品认证机构4家,管理体系认证机构6家;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1793家。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顺利完成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场监管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全面推行。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日臻完善,累计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推送10292万条市场主体信息,11.13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0.77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市场准入环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2.49万人次。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梳理涉及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14件、省政府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103件。贯彻落实执法监督规定,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等十余项制度,基本建立法制内控机制。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跟着执法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宣传全覆盖,受到通报表扬。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展望“十四五”,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