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针对当下农村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合作社五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是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市场;以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生产经营为重点主体;围绕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大宗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类;以“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蛋禽养殖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非法使用“瘦肉精”;畜禽肉类注水注药等为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及时掌握挖掘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对抽检不合格和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深入进行排查,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建立案件台账,坚持“查源头、破网络、擒主犯”的办案要求,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查到底。
同时,五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在两节、央视“3·15”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曝光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典型案例,公开销毁一批违法违规食品,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引导农村消费者认请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高辨别能力,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自觉抵制购买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使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明显转变,让广大农民朋友真切感受我市食品市场的变化和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