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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3    来源:龙岩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635    评论:0
导读

近期,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质量关,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第一批相关典型案例。

  近期,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质量关,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第一批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

  长汀县某冻品经营部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
 
  2020年10月16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某经营者投诉举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冷冻柜中发现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冷冻食品(冷冻鸡爪23.54KG、冷冻鸡中翼7.01KG、冷冻猪脚6.94KG),只有中文载明的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和原产地(巴西),没有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且无法提供相关进货凭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查封扣押,予以立案处理,并于12月2日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在扣押的进口冷冻食品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查处中,对查扣的冷冻鸡爪采取隔离单独存放,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案例二

  连城某酒店涉嫌未开展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及未依法开展食品追溯工作案
 
  2021年1月12日,连城县市场监管局对连城某酒店开展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有进口“鱼籽馅鱼丸”产品47包、“仿三明治状冷冻鱼糜制品”5包,当事人采购上述产品涉嫌未开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将购入产品按规定在“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上述食品的追溯信息,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当场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立案处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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