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省人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幸福的节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区域内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对节日期间百姓主要消费的大宗食品开展专项评价性抽检。
本次专项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6大类。检验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共47项。抽样区域覆盖全省14个城市抽样场所包括百姓消费集中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本次共抽检食品15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批次,合格率98.7%。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向社会公布,同时责成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