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08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管饱面食店采购加工使用的“疙瘩咸菜”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样品经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11月16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栖霞市管饱面食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0年11月23日前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复检请求。
2020年11月26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管饱面食店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栖霞市管饱面食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疙瘩咸菜”。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01月20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