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是食盐生产销售大省,食盐产、销量均占国内市场近五分之一,江苏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国食盐质量安全影响重大。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要求,高度重视食盐生产质量安全。2020年1月总局发布《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地方实际,严格监管要求,加强制度创新,督促食盐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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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生产许可
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掌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统一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对全省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及时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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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制度基础
研究制定《江苏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总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食盐安全责任保险、网络交易、委托配送、责任约谈等内容,细化了食盐生产企业禁止性规定、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措施要求,推动全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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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
对全省6家食盐生产企业合理评定风险等级,按照对应的检查频次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2020年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4家次,发现问题49个,检查结果全部公示。组织对2家大型食盐生产企业开展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3个,均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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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抽检监测
2020年按照统一部署,国抽和省抽共计监督抽检食盐623批次,产品检验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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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追溯
召开全省食盐生产企业追溯工作部署培训会,推动6家食盐生产企业全部纳入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电子追溯系统,确保食盐生产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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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共治
联合工信、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下发全省食盐监管文件,推动各司其职,发挥监管合力。加强食盐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联合江苏卫视等媒体澄清食盐抗结剂的有关谣传,树立消费者信心。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落实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当前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类监督检查、开展抽检监测、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规章制度宣贯、运用智慧监管、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全省食盐生产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