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集中监管仓自2020年12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已累计入仓75209.14吨,出仓62020.98吨,并成功阻断5批共计332.78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浙江市场,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精准防控、检测前移、源头阻断、风险可控。
1月23日
舟山格林监管仓对进口的加工原料实施入仓核酸检测作业时发现,其中一个装有冻阿根廷红虾的集装箱内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涉事产品以集装箱方式存放和运输,共239.82吨。
1月25日
宁波蓝雪监管仓对进口冷冻食品实施入仓核酸检测作业时,发现一批印度进口冻杜氏叫姑鱼内、外包装共2份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涉事产品共26.5吨。
1月28日
金华市金东区第三方集中监管仓(南极冷冻)发现一批冷冻猪肩胛骨内、外包装检出核酸阳性情况,涉疫食品共16.26吨。
1月29日
宁波中远海运集中监管仓的一批俄罗斯进口冷冻鸡全翅产品内外包装样品检出核酸阳性,涉疫食品共27吨。
2月9日
义乌市集中监管仓发现一批美国进口奥克兰猪手共1份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涉疫食品共计23.2吨。
5起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溯源倒查、人员排查隔离、扩大核酸检测、场地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后续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上涉疫货品在入仓核酸检测环节就被发现问题,均已就地封存,未流入市场、人员未发生感染,第一时间有效消除了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相关涉疫监管仓封闭隔离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将已预约即将入仓的202吨进口冷链食品调度至临近监管仓。
为实现集中监管仓安全、科学、高效运行,浙江省每周通报31个集中监管仓的入仓率、周转率、运行率、出仓质量,并纳入精密智控考核,监管仓各项运行效率大幅提升,单日平均每柜出入仓耗时已从刚开始时设立之初的20+小时降低至最快6小时,在确保疫情传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冷链食品可控入市,有力服务“保安全、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