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黄绍龙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坚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密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扎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是超额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完成食品抽检77.89万批次,达到每千人6批次,推动全省26815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校园食品安全实时监管100%全覆盖。
二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建成食品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和配备工作机制,全省食品、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进管理体系实施率达到98%。
三是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有力有效,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强化三覆盖”,累计完成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263.49万例;开展固体饮料生产企业整治清查紧急行动,对272家企业建立专项监管档案;持续开展湿粉类食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完成湿粉类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是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持续提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8.6%,保持在高位水平;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870.92万批次,合格率为99.03%。
五是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依托区块链信息化技术建成并应用冷库通系统,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实现100%上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数据上报稳居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位。大力推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目前已在全省14个地市完成集中监管仓建设,有效拦截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组建涉及32大类、18个专业领域的320名食品安全“诊脉专家”团队,探索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诊脉行动”。
六是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全省系统立案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047宗,罚款金额27953.6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45宗。立案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数量排名全国第一,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七是应急处置成效显著,开展4场省级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全省联动,快速妥善处置多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会议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坚持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突出责任落实、突出统筹协调、突出基础保障、突出宣传引导,将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推动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广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 一是要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按时按质完成,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快检的工作指导,严格做到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快检全覆盖。
★ 二是要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全面落实“三强化三覆盖”,实施从业人员精准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全面应用“冷库通”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出海关到市场环节全链条可追溯。
★ 三是要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强化与有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学校供餐安全。
★ 四是要全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重点抽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 五是要严格重点食品重点领域执法,强化重点品种监管,大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重点食品“统一查”行动。
★ 六是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智慧监管手段,深入实施提质行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对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副处职以上干部,省食品检验所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