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在山东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出击,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青岛龙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青岛市莱西市市场监管局在对青岛莱西市李权庄镇西三都河村的青岛龙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4个批次调和油抽检时,发现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青岛市莱西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10.017万元。
二、芮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商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商河县玉皇庙镇芮某某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豆腐皮生产加工。2020年12月,商河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豆腐皮工具、原材料大豆214袋、食品添加剂“食用氯化镁”18袋,没收违法生产的豆腐皮297包,罚款7.9万元。
三、临沂高新区八愉川味麻辣烫店铺使用的火锅底料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案
临沂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八愉川味麻辣烫店铺所使用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验,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火锅底料掺入罂粟碱、那可丁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涉嫌违法犯罪,2021年1月,临沂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