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2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培训会议,演示和讲解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操作应用,并对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政策解读。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及相关业务科(处)负责人,部分县(区、市)局业务骨干,以及省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会议强调,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抓手,对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性,推动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在使用过程中,一是要切实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工作。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仅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的依据,不向社会公开。对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查询或导出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年报、抽查检查结果、“黑名单”、投诉举报和舆情等信息,严控信息安全风险,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坚决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企业(个人)隐私事件发生。二是要积极推进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动。各地在今年“双随机”抽查中,要主动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同时,要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平台,为下一步调整、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系统价值提供数据支撑。三是要准确把握信用风险分类与重点领域风险分类的关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是基于企业信用等相关信息,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属于通用分类模型,并不专门针对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也不能替代重点领域的专项分类。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食品、工业产品等特殊领域,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可参考本办法,结合该领域监管实际,构建专项信用风险分类模型”。下一步,省局将积极探索重点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各地在这方面也可以想更多办法、大胆尝试,为推动市场监管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