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流域等重点实施禁捕工作以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渔获物产业链。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队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股室业务骨干、基层所一线执法人员共同组建专班执法队伍。研究制定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行为。
二是全面摸排,严格查处。截至今年2月底,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时段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水产品经营户、重点餐饮鱼馆开展执法活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316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65个次,涉鱼餐饮单位1583家次,对98户水产品经营户、197户鱼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实施重点关注。检查发现的经营单位名称、菜单中含“江鲜”“河鲜”“河鱼”等字样的73个违规行为,均已整改到位;监测网络平台(网站)15个次,责令电商平台、网店屏蔽并下架(删除)宣传野生渔获物线上交易信息21条,责令下网餐饮单位26家。截至目前,累计依法立案查处涉鱼案件12件。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与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的联合打击工作,先后检查发现疑似非法捕捞渔获物线索3条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经营鱼类的商户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教育作用。同时,我局重视向上汇报,积极争取市局指导、支持,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行动期间借助市局网络监测平台,打击线上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对电商平台的行政指导,及时督促大众点评、泸州论坛、泸州嘟嘟网等平台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目前,平台删除信息11条。
四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水产品经营者、电商平台、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宣传行为,严格要求其切实履行经营过程中的自身宣传主体责任,划定合法、违法边界,争取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的理解、支持。累计印制各类公益广告2000余张,指导水产品经营者、餐饮单位签订禁止销售野生鱼类承诺书1000余份。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在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通过LED播放禁渔标语等方式,向市民大力宣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教育引导市场经营户禁捕和禁止经营野生鱼类,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最大程度的凝聚了市场销售领域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的共识。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担负使命,持续用力,坚决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