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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刘延云:两项议案为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建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中国烹饪协会微信号    浏览次数:713    评论:0
导读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3月10日闭幕。本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刘延云为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两项和餐饮行业密切相关的议案。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3月10日闭幕。本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刘延云为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两项和餐饮行业密切相关的议案,分别是:
 
  推动餐饮业冷链食品各地检测报告互相认可
 
  2020年10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对来自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国家)的冷链食品原料和半成品进入企业或入库前,应当对其外包装进行严格、有效消毒。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输入风险“物防”措施。各地监管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制定各地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办法。餐饮企业严格遵照执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强化防疫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防疫防控要求,是利国利民的举措,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目前,大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只认可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而对其他地方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正规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均不予认可。个别省份甚至连本省所辖内各地市之间的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也互不认可。因各地监管部门对检测报告互不认可而造成重复检测,极大地延长了流通环节所耗时间。频繁多次、费时较长的重复检测,一是造成了餐厅断货;二是由于部分冷链食品原材料有效期较短,易造成食材因有效期到达而报废,既造成了食品浪费,也使餐饮企业承担了较大的损失。
 
  刘延云委员建议:制定风险等级分级管理措施,对于核酸检测报告、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等资料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免除进入中转监管仓,备案后即可直接运送到店。建议跨地区互认消毒证明、检测证明、检测报告,减少流通环节所产生的不必要的时间和成本,厉行节约,防止食品浪费。
 
  将餐饮业列入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的试点行业之一
 
  2016年5月1日起,餐饮业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对引导餐饮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餐饮企业由于进销项税率不同,加之开设新店产生的建筑、设备采购等进项税额,会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导致企业支付的进项税无法全部抵扣。连锁餐饮企业经营规模越大,连锁门店越多,增值税缴纳越规范,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就越多,产生负担也就越重,且随着时间推移越积越多。这种情况占用大量经营资金,显著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餐饮企业在购入环节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已承担对应的税务负担和成本,留抵税额在这个意义上属于企业的一种“资产”。企业只要在持续经营,留抵税额就会形成对企业资金的占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019年3月,国家出台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还,目前该政策在大多数省市已经落实,缓解了增值税留抵税额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对于2019年3月前的存量留抵问题,至今尚无明确的解决方案。
 
  2020年初以来,餐饮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严重。2020年,全国餐饮收入39527亿元,同比下降16.6%;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8232亿元,同比下降14%,餐饮企业的利润空间被房租、人工、原材料、防疫成本等高度挤压。如能释放增值税存量留抵占用资金这部分压力,对于困境下餐饮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刘延云委员建议:应将餐饮行业列入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的试点行业之一,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允许分期、分步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建议退还方式采取有条件退税的方式,如对超过一定年限仍未抵扣的增值税留抵部分进行退税,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政及税收的稳定,又可达到为受影响较大的餐饮企业退税减负的目的。
 
关键词: 餐饮,烹饪,中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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