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责。2020年,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烟台市各级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中心)办理了大量消费维权案件。“3.15”临近,烟台市发布了2020年典型投诉案例,提醒消费者积极维权、理性消费。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承诺赠品成空 消协调解拿回
【案情回顾】
消费者蔡先生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某酒业业务员购买红花郎(15年)酒拾箱。当时承诺赠送该酒品鉴酒一箱和即墨老酒一坛,后一直未兑现承诺。经消费者再三催促,该公司工作人员答复会妥善解决此事。2020年10月15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该活动已经停止,无法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该酒业承认消费者反映属实。烟台市消协联系酒业公司相关授权负责代理人前往消协进行调解,明确告知公司业务人员作出的有关承诺即代表该公司所作承诺,应予以兑现。最终酒业公司同意补偿消费者蔡先生一品景芝十五年酒一箱(46度,375ML×6瓶),红花郎十年酒一箱(53度,500ML×6瓶)。
【消费提示】
商家的销售是附赠式销售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关系,附赠是商家的合同义务,商家若不履行附赠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合同成立有效,如中芝酒业拖延履行合同,将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