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3月9日,南昌市消保委发布“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案例主要集中于旅游、网购、电器、加装、视频等重点领域,涉及消费充值、产品质量、服务三包等多个方面。涉及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15日接到消费者姚女士投诉,称其11月14日21时通过某外卖平台在南昌某螺蛳粉店点了一份螺蛳粉,在吃螺蛳粉的过程中发现碗中有清洁球丝,消费者联系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表示只能办理退款,消费者对此不认可,便向消保委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消费者姚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也承认了这一事实,但只同意退款后给予100元赔偿,消费者姚女士表示不同意,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经营者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经营者同意退回消费者姚女士购买螺蛳粉的费用再赔偿消费者姚女士3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
本案中,消费者食用的螺蛳粉里有清洁球丝,影响食用,可能危害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根据上述规定,消费者除了主张经营者赔偿价款本身的损失之外,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向消费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