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家界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各常务理事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部门法定职责,依法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各界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格局,稳步提升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经广泛征集评选,现将全市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报,食品类案件如下:
桑植县××米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根据××米业有限公司举报,2020年2月21日,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桑植县××米行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巴陵郡香米”系侵犯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侵权的商品;处罚款243870元。
吴××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19年10月至12月,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官坪居委会某居民家中私设屠宰场,屠宰生猪229头并对外销售。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2020年8月1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吴××作出刑事判决: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