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粉条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管,规范粉条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粉条产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3月16日下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粉条生产经营者集体约谈会。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各辖区市场监管局、稀土高新区食药工商局分管食品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内41家粉条生产企业、小作坊负责人及12名超市、农贸市场代表参加。
约谈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立东副局长要求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包头市湿粉条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湿粉条中铝的残留量控制在≤200mg/kg。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力度,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结合起来,落实监管责任,不仅在生产环节,还要在流通、餐饮环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赵立东副局长与粉条生产经营者就如何做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湿粉条产品进行了现场交流。针对粉条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市场中可能出现“黑作坊”的担心,赵立东副局长表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立即从湿粉条生产、流通、抽检三个环节共同发力,集中开展粉条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粉条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民众参与整治行动,发现粉条生产、经营者有违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15。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立即核查,严惩重处;涉及其他区域的,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联查联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禁业限制。
随后,赵立东副局长与粉条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粉条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承诺书》,属地市场监管局分管食品生产领导和粉条加工小作坊负责人签订了《粉条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建立了“包头市粉条生产经营交流平台”方便日常交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