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是食品安全重要环节。为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秦皇岛抚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一、摸清底数,全面排查。
各分局执法人员全面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要求其亮照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入口做好测量体温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一是认真检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条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条件合规性检查,重点查看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设施设备、食品容器和工具等是否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保持整洁。
三是认真清查“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测力度。
四是加强对“5毛钱食品”、“一元食品”的检查,宣传教育经营者不要进成本低廉的食品。
二、清理取缔学校周边小摊点。
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要求,我局继续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小摊点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经营的食品小摊点,引导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
三、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为提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儿童和青少年食品消费安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进货记录不全、未落实索证索票、食品落地摆放、超出经营范围销售自制饮料烤肠等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改正。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抚宁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