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不合格食品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857    评论:0
导读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安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安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泰山区惠选烟酒百货超市2020年12月17日经营的“泰山仙人枣”(礼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6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87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优果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1月23日经营的进口冷冻猪肋排、冷巴杀鱼片、冷冻猪小排,无法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随货同行销售单据,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75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18日经营的冷冻猪肋排、冷冻猪后肘,无法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随货同行销售单据,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违法货值金额共计735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泰安市泰山区金脉酒水经营中心2021年1月12日经营的凤香窖龄白酒,无生产日期及批号,违法货值金额共计585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03/24/8337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