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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虚假宣传“河鲜”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5    来源: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292    评论:0
导读

近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雷行动2021”,严查辖区内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等点位,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查处一起涉嫌虚假宣传“河鲜”案件。

  近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雷行动2021”,严查辖区内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等点位,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查处一起涉嫌虚假宣传“河鲜”案件。

  2021年3月16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龙泉驿区山泉镇的花果村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中某农庄利用“河鲜”作噱头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经查,当事人在其菜单中标注“三角峰富含蛋白质,钙、磷、钾、钠、镁等矿物元素,营养含量丰富,药用价值高。具有维持钾钠平衡,消除水肿。提高免疫力。调低血压,缓冲贫血,有利于生长发育”“乌鱼的味道鲜美,并且乌鱼的营养价值丰富,富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钾、铁以及各种有机权酸等营养成分,属于一种高蛋白低脂肪滋补食品。它属味甘,性寒。有行水利尿、健脾消肿、安胎通乳清热解毒、止咳下气之功效”“江团肉嫩味鲜美,被誉为淡水食用鱼中的上品。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钙、磷、尼克酸、维生素a、b、b12等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滋补营养佳品。对改善组织营养状况和加速新陈代谢,抗衰老和美容有特效。”等内容。当事人以“河鲜”为噱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和二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已被我局立案调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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