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食品经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的“冻猪舌”等三个品种的冷冻食品无中文标识,当事人现场不能出示上述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资质。顺庆区市场监管局遂对该食品经营店立案调查。
随后,当事人提供了上述3个品种产品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进口货物报关单》。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向上述货物的进口海关发出协查函,协查结果为:上述进口海关均未出具上述证明材料。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无中文标识标签的冷冻食品,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拟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未经检验检疫、无中文标识标签的“冻猪舌”等冷冻食品;3、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