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2021年3月,安庆潜山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启动“农村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旨在引导农村食品经营户规范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迈上更高水平。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潜山农村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据了解,本次创建工作将分四个步骤进行,即自愿申报、现场检查、抽查和复审、集中公示。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将对入选的食品经营单位命名为 “潜山市农村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店”并授牌表彰。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将充分展示参与创建的潜山市农村食品销售者科学的经营理念、良好的职业素养、规范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