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产环节湿粉类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做好对米酵菌酸毒素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25日(星期四)下午召开全市食品生产环节“湿粉统一查”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暨企业约谈会,市局分管领导、食品生产监管科相关人员、各区县局食品生产股室负责人以及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省局采用视频方式对“湿粉统一查”手册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并通报了前期全省食品生产环节“湿粉统一查”情况,同时,对落实“两项制度”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进行部署。
会议后,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湿粉统一查”的最新会议精神,市局接着召开了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约谈会,对下一步我市开展“湿粉统一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七点要求:一是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感和食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二是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质量管控水平。三是企业要扎实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在原料进货查验、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包装标识、贮存运输、销售台账等关键环节,把好产品质量关口,做良心米粉,放心米粉。四是各区县局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及时消除湿粉类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湿粉类食品的质量工作。五是各区县局要强化企业整改复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发现辖区内无证无照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点要坚决予以查处。六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作为食品安全引导者和监管者,应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七是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对照问题、深刻剖析、消除隐患,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湿粉类食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