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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乐山这两家店遭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次数:850    评论:0
导读

自去年12月15日起,乐山市启动“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6+1”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有效整治了各类市场乱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陆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自去年12月15日起,乐山市启动“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6+1”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有效整治了各类市场乱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陆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

  峨边县某超市违法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1年1月12日,峨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峨边某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在其冻货摊冷柜中有三盒深海鳕鱼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将三盒深海鳕鱼实施了强制扣押措施,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就在案件调查中,该局再次接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移交案件,峨边消费者陈女士于2021年1月20日在该超市购买了一袋面条,回家食用后发现已经超过有效期20天。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消费者,提取了消费者的购买票据及超过有效期的面条。
 
  经调查,该超市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2021年3月17日,峨边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一、没收“鲜美来”深海鳕鱼三盒;二、没收违法所得:157.9元;三、罚款:50000元,合计罚没款:50157.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沐川某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2020年12月1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沐川县某超市经营的散炒瓜子(白味)进行抽检。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散炒瓜子(白味)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4.9kg散炒瓜子(白味)依法予以扣押,并报经批准后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从夹江某食品厂以10.4元/kg的价格购进散炒瓜子(白味),在其经营场所以14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经检验,过氧化值和霉菌2项项目不符合GB/T22165-2008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2月2日,沐川县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一、没收上述散炒瓜子(白味)4.9kg;二、没收违法所得36.4元;三、处罚款10000.00元,罚没款合计执行10036.4元的行政处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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