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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培训班在京举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4    来源:中国肉类协会微信号    浏览次数:119    评论:0
导读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3月26-28日,中国肉类协会组织召开了“肉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培训”。中国肉类协会食品安全与肉类产业健康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梁淑珍主持本次会议。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3月26-28日,中国肉类协会组织召开了“肉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培训”。中国肉类协会食品安全与肉类产业健康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梁淑珍主持本次会议。
 
  本届培训班作为肉类行业高级别的专业培训,不仅得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检司、执法稽查局、法规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消毒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且有来自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大食品、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近70家企业的近两百名学员积极参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相关领导分析了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式并对“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开展肉制品食品安全大排查,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加快建成现代肉类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他提出未来肉类企业要落实标准化管理,政府部门将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认证,进一步优化和稳定肉类产业供应链。下一步,政府将继续围绕“高标准”“严监督”“专业化”“借外力”“降成本”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相关领导通报了2020年国家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抽检工作重点。他首先阐述了2020年肉制品、畜禽肉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的评价性抽检情况。并就国家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重点针对如何申请异议、复检,复检应注意事项,核查处置等具体细节作出解释。他强调2021年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领导从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运、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未来发展进行了预判。她提醒企业有异议时要向监管部门举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之后进行研判。他希望企业冷链人员能通过深入学习食品、冷链方面的标准,对冷链环节食品安全进行规范管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消毒中心相关领导作了《突发事件的消毒与低温消毒》的报告。报告围绕消毒的基本概念、常用消毒剂、常用消毒器械、常见消毒方法、如何判定应急消毒方案和低温消毒现状与质量等六个方面深入介绍了双疫情下的消毒工作以及难点问题。他强调,消毒工作是食品生产中的重中之重,不同的消毒场所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各企业应合理使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领导就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就法条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适用问题、食品安全的定义、超范围经营是否为无证经营、“查验”与“记录”在法律责任承担上的作用等十个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并针对实际案例中的食品生产行政处罚及特殊法律问题,提醒企业要多注意在应对食品案件中法律法规的运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相关领导介绍了近年来全国肉及肉制品重大案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他分别从监管标准、行政处罚、市场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等几个专题出发进行了举例说明。他针对所举案例列出所涉及的最新法律法规,并对最新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详细说明与释义。
 
  本次培训班重点从实用性、针对性出发,讲解了关于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条例和标准、食品安全食品监督实施细则。通报了2020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解析了“非洲猪瘟”和新冠疫情下的消毒工作案例与重大食品问题处罚案例等情况。参与培训的企业代表在培训中就当前企业面临的困难、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后,参会的从业人员给予了本次活动高度评价,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期待以后能继续参加类似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增进行业间交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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