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解读 | 一文读懂茶叶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海关发布微信号    浏览次数:245    评论:0
导读

茶作为一种天然的绿色保健饮料,居世界三大饮料(茶、咖啡、可可)之一。当前世界上有50余个国家和地区种茶,饮茶风尚遍及全球。世界各国的茶树种质资源、栽培技术、茶叶加工工艺和饮茶习惯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我国传播去的。茶叶出口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清明时节,春茶采摘正当时。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和利用茶的国家。在久远的岁月里,我国人民以茶为食,以茶为药,以茶为饮,有文字记载的茶文化历史已有四千余年。青翠的茶叶衍生出了修身养性、雅俗共赏的茶文化,更推动了茶的广泛传播与制茶业的持续发展。
 
  茶作为一种天然的绿色保健饮料,居世界三大饮料(茶、咖啡、可可)之一。当前世界上有50余个国家和地区种茶,饮茶风尚遍及全球。世界各国的茶树种质资源、栽培技术、茶叶加工工艺和饮茶习惯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我国传播去的。
 
  茶叶出口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茶叶小标签
 
  类别:植物源性食品
 
  HS编码:以0902开头
 
  二、中国产地
 
  中国有多个茶叶产区,主要是浙江、福建、安徽、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广东、海南、河南、陕西、山东、甘肃、台湾、西藏、上海、重庆。按照所处地理位置的生态条件和茶叶生产特点,可分为四个茶产区,江南茶区,华南茶区,西南茶区和江北茶区。我国名茶、优质茶大多产自北纬30°附近。
 
  三、茶叶的分类
 
  按制作工艺中茶叶发酵的不同程度分为绿茶(不发酵的茶,发酵度为0)、黄茶(微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20%)、白茶(轻度发酵的茶,发酵度为20-30%)、青茶(又称乌龙茶,半发酵的茶,发酵度为30-60%)、红茶(全发酵的茶,发酵度为80-90%)、黑茶(后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0%)。
 
  四、中国茶叶出口现状
 
  我国茶叶的对外贸易始自唐宋,经历了1500多年的发展。作为全球第二大茶叶出口国,摩洛哥为主的非洲国家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市场。我国也是全球产茶大国中唯一能够量生产各种类茶的国家,其中绿茶在国际市场长期保持绝对优势。2020年,我国茶叶出口量总计为34.88万吨,出口额累计为20.38亿美元。
 
  五、出口前企业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备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登陆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平台入口为:“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并上传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
 
  2.安全用药使用保证书;
 
  3.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生产、出口资格证明材料;
 
  4.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及溯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5.基地土壤、灌溉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以上第1-2项材料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资料均可上传电子文本。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茶厂登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向工商注册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即可。
 
  六、出口茶叶技术指南
 
  近年来,欧盟等国际市场对茶叶安全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增加,加之不同检测机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差异,导致部分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和风险。为了促进茶叶出口,符合出口国农药残留技术要求,企业可以自行登陆商务部的以下网站查看《出口茶叶技术指南》《出口商品技术指南—输欧茶叶》。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ckzn/chaye2014.shtml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ckzn/EU_tea2020.shtml
 
  七、申报、查验及合格评定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出口茶叶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凭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茶厂所在地海关申报。
 
  海关根据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口茶叶检验检疫规定和茶园、茶厂的备案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实施检验检疫措施。包括:
 
  (一)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二)相关证书及包装信息是否符合输入国或者地区的要求;
 
  (三)结合查验指令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工作;
 
  (四)出口茶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根据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海关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茶叶就可以走出国门了。
 
  供稿/ 广州海关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04/06/83848.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