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民生实事工程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检验质量和食品抽检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制定计划方案,科学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围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多方征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相关处室等意见建议,针对屡次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研究制订了2021年全省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4.8批次”实施三方案一计划,科学设置国家、省、市(州)、区(县)四级抽检任务分工,合理划分抽检的品种、时间和频次,尽量避免重复抽样。同时,建立食品检验量“每千人4.8批次”任务推进情况周报、月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州)任务进展情况,全面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检管结合,扎实推进。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实现抽检计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监督抽检信息和温馨提示及时公开。督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2名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并结合飞行检查、日常检查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坚持检管联动,合理安排抽检频次,不断提高抽检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精准打击。研究制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及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重点将生产、流通、餐饮、食用等各环节容易发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供货渠道可疑的食品作为重点抽验对象,细化食品类别,设定食品风险等级,提升抽检效能。重点做好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核查处置,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处置,落实“最严厉的处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刻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及时排查风险因素,限期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突出高风险食品与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加强对诚信度低、历年检出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检,落实“最严谨的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企业执行标准跟踪评价,监管走在风险前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持续发扬“敢于担当、守正创新、胸怀大局、人民至上”的青海市场监管人精神,通过“你点我检”系列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牧区、进“三小”等“五进”行动;向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两小”条例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企业、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食品经营者落实责任、依法生产经营;采取纸质信息、新闻通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四种宣传模式,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及时向群众发布温馨提醒,引导全省人民理性消费、健康饮食,达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