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文登市海悦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箱包案
2020年9月1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标称文登海悦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悦箱包经检验,震荡冲击性能项目和缝合强度项目不符合QB/T 2155-2018《旅行箱包》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78元,罚款3501元。
案例二:
威海海悦纺织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枕套和粗布床单案
2020年11月24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标称威海海悦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悦牌枕套和佳飞悦牌粗布床单经检验,枕套的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2843-2009《枕、垫类产品》标准,粗布床单的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2797-2009《床单》标准,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粗布床单2条,没收违法所得6.7元,罚款495元。
案例三: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田家烤肉店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0年12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稽查抽检行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田家烤肉店自消毒的餐盘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罚款4000元。
案例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牛火烤肉店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0年12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稽查抽检行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牛火烤肉店自消毒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罚款4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