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马来西亚发布修订《食品法规》的征求意见。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1. 对标签部分内容的修订。要求凡食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组成,但水、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的营养素除外,则按重量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适当表明每一种成分,并在本规例所要求的情况下,申报该等成分的比例;
2. 对已知可引致过敏的特定食物或成分,将原条款中坚果和坚果制品,包括花生和大豆项改为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和树坚果及椰子以外的坚果制品两项;
3. 对登记表I附表A营养声明中无反式脂肪酸和钾营养成分声明进行修订。
该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4月18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