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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改善生产阶段安全性调查进行的样品取样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556    评论:0
导读

4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55号公告,拟修改《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的部分内容。

   4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55号公告,拟修改《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生产阶段安全性调查进行的样品取样方法和取样量遵循《食品法典》第7章的相关规定。     2. 为了迅速通报和提高工作效率,安全性调查结果合格时,调查机关可以向所属的地方自治团体等进行通报。     3. 合理改善关于安全性调查结果的季度报表。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1年4月29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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