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严厉打击特殊食品及食盐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销售、欺诈误导消费等不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风险防控、安全发展,集中精力提升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聚焦风险防控
做好“双督促一强化”文章
建立和推行特殊食品及食盐“双督促一强化”机制,是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系统近年的“特色品牌”,通过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平台应用,能有效把握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的现状,找准创新工作的突破口,为监管提供准确的靶向支撑。
一是针对“生产企业主体”要求落实自查报告制度及停复产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自查,自查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经营企业主体”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的应用实践,持续梳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企业自查报告等工作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要求和整改意见,按照“一点两责”要求,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实现科学监管和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成效。
聚焦安全发展
作好“重日常抓全面”文章
压实各方责任,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市场巡查、随机检查、线索核查和产品抽检为手段,以特殊食品生产规范、标签标识、专区销售、广告监管等工作为重点,深入专项督查,严厉打击整治违法行为。
图片一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注册配方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存在无批准注册文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经营企业是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设专区或专柜销售并张贴规范管理清单,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图片二是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100%全覆盖,包括标签、说明书的合规性,专区或专柜销售要求,明确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张贴保健食品销售“双公示”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图片三是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部门间横向联动机制,推进建立保健食品及食盐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对全市保健食品及食盐市场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监管。重点打击工业盐、假冒伪劣食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标识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盐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食盐、在显著位置张贴食盐经营规范清单的规定。
图片四是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检查。以各级医院周边药店、母婴店为重点区域,对经营户证照的合法性、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夸大宣传等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