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宣城市喜获A级等次。
2020年,宣城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拧紧责任链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6次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制定一单清,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全省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将食品安全压力传导到位。
二是坚持高效协同,筑牢安全防线。制定《宣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宣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的作用。在全省率先出台《宣城市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乡镇、村级食品安全“四员”管理,畅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对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推进食品安全共治,织牢织密食品安全领域防护网。
三是坚持高压监管,强化监管实效。加大食品安全防控力度,坚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安全领域工作,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全覆盖。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13541批次,抽检量达5.09批次/千人。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开展食品案件查办“百日攻坚”行动,立案925件,结案865件,移送公安立案19起。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服务和保障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