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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乌兹别克斯坦石榴获准输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国际果蔬报道    浏览次数:775    评论:0
导读

海关总署4月27日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下属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石榴进口。

   海关总署4月27日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下属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石榴进口。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地区最大的水果和蔬菜生产国,而中国则是乌兹别克斯坦蔬果和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方向之一。此前,来自乌果的樱桃和甜瓜已经先后获得中国市场的准入资质。近年,乌国石榴种植发展迅猛,这一果品已成为该国优选发展的鲜果品种之一。

 

  尽管石榴在全球果蔬贸易体量中的占比极小,但其全球消费量却逐年攀升。从2014至2018年间,该果品的全球进口量增长了24%,许多专家甚至将这一增长势头与牛油果相提并论。除了鲜食、果汁、糖浆、果酱等食品产业对石榴的消费外,全球20%的石榴消费来自于化妆品产业,另有15%来自于制药产业。

 

  印度工商部(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India)公布的数据显示,印度、伊朗和中国是全球主要的石榴生产国,前两者更是石榴净出口国。中国对石榴的需求量远超自身产量,是全球最大的石榴进口国。2018年,中国大陆对石榴的进口额达到8.57亿美元,若算上香港地区的进口额,两者相加突破10亿美元。印度是全球最大的石榴生产国和出口国,其石榴产量以每年20%-25%的速度递增,出口目的地更是遍布全球35个国家。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印度石榴的供应期每年长达11个月,相比其它供应国优势明显。

 

  尽管一个有市场,一个有产量,两者又互为邻国,但印度石榴尚未获得中国市场的准入资质。这也被认为是乌兹别克斯坦石榴的一大利好商机,毕竟相比其它主要供应国,乌国享有毗邻中国的地理优势。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石榴出口几乎全部进入前苏联的各个成员国。而在这些市场,乌国石榴不得不面对土耳其、突尼斯、以色列和阿塞拜疆石榴的激烈竞争。乌兹别克斯坦的石榴品系以本土品种为主,全球竞争力稍显不足。同时,乌兹别克斯坦的石榴采收季为9月-11月,而中国本土石榴的采收季则为7月-11月,两者部分重叠。

 

  公告正文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看:

 

  http://xian.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643132/index.html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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