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为切实做好今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4月25-29日,镇江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组成四个督查组,对镇江市8个辖市区开展了“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针对“五一”期间消费特点,突出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为主,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执证上岗等情况。每地随机实地检查至少7家单位,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驻镇高校、职业学校)分别至少检查1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至少4家。
本次督查讲求实效,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一般性隐患的问题,当场责令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责成属地监管部门正式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跟踪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