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艰巨繁重的大战大考、决战决胜考验,湖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监管,强执法,铁腕治,重拳打,持续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的强大声势、雷霆攻势、严打态势。2020年全省累计查办侵权假冒案件5594件,罚没5350.82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2个;公安机关查办案件60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90人,涉案金额6.1亿元;法院受理案件385件,生效案件326件,判决705人;检察机关批捕案件282件,批捕人数520人,起诉案件325件,起诉人数74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立案人数22人。司法机关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涉案金额同比增长6.48%、17.84%、8.95%。为有力震慑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现将全省查办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发布,食品类案件如下:
三、段某平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案
被告人段某平于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从微信号为“海绵宝宝”的供货方处购进“牛栏山”陈酿42°白酒2204件,对外销售了约1700件,销售金额共计105594元,非法获利50000余元。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的工作人员对湖南省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的304件“牛栏山”陈酿42°白酒的商标、包装、装潢、防伪进行甄别,上述产品不是该酒厂生产的产品,被依法认定为侵犯该酒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段某平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
七、刘某双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2019年10月,长沙市公安局破获刘某双等人制售假酒案,抓获涉案嫌疑人4人,捣毁制假窝点1处,仓库2处,销售门店3个,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湘窖、水井坊等各类假冒洋酒400余件,制假工具、包材1车。经查,2018年9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双等人利用收购的废旧空酒瓶、购买的酒瓶标签、低端白酒,生产制作假冒高端品牌酒。将生产出来的茅台、五粮液、湘窖、水井坊等各类假冒名牌白酒销售至长沙市各处烟酒店。累计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
2020年1月29日,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九、衡阳市某种业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0年3月,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标注为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某水稻种子的品种真实性可能存在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水稻种子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该标签标注为某水稻种子样品实际为其他品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该涉案种子为假种子。经调查核实,某种业有限公司在衡阳市经营该涉案种子货值63180元,共销售188.5公斤。2020年8月6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某种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351.5元,并处货值金额13倍罚款821340元的行政处罚。
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2020年7月9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牌肥料产品中含有农药成分。经抽样检验,某牌肥料产品中检出农药成分,依法应当作为农药进行管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经进一步调查,2020年6月11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某牌肥料产品运输到湘乡市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共销售12.52吨,货值金额41316元。湘潭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1316元,并处以货值金额6倍罚款247896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