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一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啤酒的案件,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喂,是市场监管局么?我们楼下的商铺里最近几天总有很难闻的味道飘出来,你们赶紧来看看吧。”2021年4月30日下午,有群众举报,滨江区江陵路某小区一楼商铺有一家酒坊,异味明显。
接到群众举报后,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
“在这个商铺附近就能闻到一股强烈的酒糟味”执法队员表示,“这对于住在商铺楼上的居民来说,确实是很不舒服。”
从现场突击检查来看,该处面积67平方米的商铺内密密麻麻排列着近二十个啤酒发酵罐,经清点现场存放的啤酒共计3840升,商铺二楼还存放有酿制啤酒的麦芽胚、酵母、啤酒花若干。
拥挤且局促的房间地上还凌乱堆放着其他物件,人员进出随意,在制作所谓啤酒的过程中,更谈不上洗手更衣设置,原料、包材分区堆放等食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同时经过调查,执法人员还确认,该商铺注册的餐饮管理公司,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
最终,执法人员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务清单,并对商铺和设施张贴封条,固定了相关违法证据,进行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不管藏身何处,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五一小长假
这些食品安全小贴士要牢记
购买食品要“三看”“一要”
一看生产日期、保质期、有SC或QS标识且清楚、齐全;
二看外包装要整洁,有无破损,真空包装食品要注意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
三看包装内食品是否出现浑浊或异物。
一要就是记得购买后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