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起,右旗市场监管局在全旗范围内依法对辖区企业及经营户开展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问题排查行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做好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排查整顿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一起酒类代理商家(巴林右旗打忽拉酒行)涉嫌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瓶酒行为。为进一步查实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商标的注册证,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并经执法人员在商标官网上查询,该商标未取得注册证。当事人销售生产企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擅自在产品标牌商标处使用注册商标标记的商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此该局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在辖区经销的四子王旗打忽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打忽拉酒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函告给内蒙古四子王旗市场监管局,建议对辖区四子王旗打忽拉酒业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