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节点。近年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着力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改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与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推行校长约谈责任制度,每年定期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开展全面自查,切实加强校方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落实校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量化管理,智慧监管。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食堂“灭C”(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原为C级的经升级改造后达到B级以上水平)工程,优化学校食堂结构,督促学校食堂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整改,提高学校食堂负责人主体意识,保障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在“灭C”行动的推动下,全市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被分为优秀(A级)、良好(B级)两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和微笑两种卡通形象表示,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目前我市有学校食堂922家,其中A级275家、B级645家,量化等级覆盖率达到100%。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智慧化监管模式,有序组织开展对全市922家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利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线上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查记录,督促学校食堂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智慧化监管模式持续深入。
三、加强执法,大力整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薄弱环节,以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门店等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春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双随机”飞行检查,严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许可关、食品进货贮存关、加工制作关、食品留样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消毒保洁关等“六大关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食品经营户,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排查,依法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经营者的销售区、储存区、退货区检查,重点加大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各类“五毛食品”等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无证流通摊贩的打击力度,成立校园周边专项执法小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食品经营户和流通摊贩。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2375户次,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经营129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8份,取缔无证经营户5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案件10宗,案值0.33万元,罚没5.3万元,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数量67公斤。
四、广泛宣传,社会共治。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掌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持续加强对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执法车辆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市局食品流通科黄永燊、食品餐饮科叶怡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