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把好赣南春茶生产质量安全关口,打击出厂销售搭售等恶意营销行为,促进茶叶生产行业健康发展,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从3月下旬起,检查组先后对位于兴国、宁都、寻乌、上犹、崇义县的8家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品包装标签标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细致查看了生产关键控制点、出厂检验、出厂销售等记录台账,并提醒企业规范营销行为,杜绝“天价茶”。
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新增生产设备设施后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变更申请,违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问题;个别企业存在成品标签标注信息不规范、使用旧版QS标志包装标签等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问题;部分企业存在生产关键控制点记录不规范、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落实不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移交属地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质量安全。目前,检查涉及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责令改正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质量监督抽检,密切关注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检验指标,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品名、虚假宣传保健功效及恶意营销等违法行为,严格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切实规范生产加工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