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5月7日市食安委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会议要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综合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重,瞄准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产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惩处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治。
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整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对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处置到位;重点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制度,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非法生产加工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突击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治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环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重点整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严格检查是否销售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易造成危害的食品,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对于违法经营行为,发现一件、处理一件,责令迅速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抽检,做好抽检结果及时跟进后续处理。
三、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
严格餐饮业许可准入,查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重点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食品“三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差、信息公示不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不到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未落实等问题。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托幼机构(小饭桌)、农家乐及建筑工地食堂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努力改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落实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及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