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市民唐先生投诉称,其在融水镇水东某油茶馆用餐消费时自带了1瓶白酒,遂向商家要了2个小酒杯,结账时商家却要收取30元“洗收服务费”,其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退还30元“洗收服务费”,同时对该商家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举报。
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油茶馆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发现,唐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油茶馆经理承认收取了消费者30元“洗收服务费”。但在该油茶馆一、二楼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及该油茶馆提供的菜单上,执法人员均未发现标示有“洗收服务费”的收费项目。
该油茶馆在未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30元“洗收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最终,该油茶馆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退还消费者30元“洗收服务费”,同时还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