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市局分管领导,驻市局纪检组、食品流通科、食品生产科、餐饮科、食品抽检科、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局(分局)分管领导及食品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局(分局)分管领导汇报近期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市局食品流通科、食品生产科、餐饮科、食品抽检科、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点评各环节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现场解答县区局疑问。
市局陈惠芳副局长强调:
(一)持续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继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持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防止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一旦接到阳性样品报告,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科学、有序开展处置。
(二)持续发挥集中仓作用
今年1月份,我市在5个县区紧急启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要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我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前,先行进入集中仓进行统一监管,经查验每个批次“四证”都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无需进集中仓重新核酸检测、消毒;发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批次不齐全或者消毒证明上的箱(柜)号、食品批次、数量不吻合的,要求进入集中仓核酸检测、消毒。截止目前,全市5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各单位要继续发挥集中监管仓的“监管前哨”作用,早发现、早控制阳性冷链食品,堵住阳性冷链食品输入通道,巩固我市未发生阳性冷链食品传播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加大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严格索取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凭证等“四证”,不得经营手续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各单位要配合商务、工信等部门,指导督促经营者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通风、消毒,组织员工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落实“应检尽检”“应接尽接”责任。对经营者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采购食品来源不明、“四证”不齐的,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惩。
(四)持续加强沟通联动
各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务必加强上下沟通、同级联动,发现或获知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时,要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局报告,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报告。